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投诉方式、救济渠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0 10:10:52 信息来源:editor_fgk

为深入贯彻落实《漯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漯政办〔2019〕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漯河市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及时查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布漯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和救济渠道,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有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公平竞争的,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可以依法举报投诉。
      二、监督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395-2967602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组 电话:0395-3137617
      投诉举报邮箱:lhyjfgk@163.com
      投诉举报地址:漯河市翠华山路99号漯河市应急管理局819房间
      三、救济渠道

 (一)享有权利:听证、陈述申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

 (二)救济途径:当事人对行政执法决定不服,可在收到行政执法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漯河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行政执法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便于进一步沟通联系及反馈处理结果。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于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漯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