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漯)应急罚[2021]18号
发布日期:2021-11-16 10:30:01
信息来源:editor_gmk
被处罚人 | 漯河市博汇食品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3317690708L |
案件名称 | 漯河市博汇食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漯)应急罚[2021]18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1-11-15 |
处罚结果 | 处人民币20000.00元罚款 |
处罚事由 | 漯河市博汇食品有限公司车间配电柜、拆线机、蒸煮机、二次灭菌间内的起重机等多数关键岗位现场缺少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
处罚依据 | 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