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漯)应急罚[2021]3号
发布日期:2021-02-09 19: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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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 |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3MA3XD9JA06 |
案件名称 | 漯河市润泽石化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漯)应急罚[2021]3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1.02.09 |
处罚结果 | 罚款10000元 |
处罚事由 | 2021年2月2日,漯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陈学民、娄新华对漯河市润泽石化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对四名从业人员(洪智强、吴志仟 刘伟杰、刘灿灿)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没有培训合格就上岗作业。 |
处罚依据 |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以及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豫应急(2020)162 号)文件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