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督导 传导压力 确保全市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发布日期:2022-01-26 14:46:26 信息来源:admin


    冬春救助工作是一项“保民生、兜底线”的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筹措了救助资金,要求各级尽快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2021年12月27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下拨2021-2022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22.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47万元、市配套资金75.75万元。为了解和掌握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督导各级按下“快进键”,切实保证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2022年1月21日至25日,由市纪委第十纪检组、市应急局和财政局组成调研督导组,采取现场检查、询问了解、调阅资料等方式,对5个县区、6个乡镇和3个村救助资金发放相关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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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督导检查情况看,一是思想重视,站位认识比较高。8个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对冬春救助工作比较重视,在财政支出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均安排配套了本级救助资金共计42.4313万元,其中郾城区12万元、临颍县10万元、舞阳县10万元、源汇区5.1693万元、召陵区1.89万元、西城区1.554万元、示范区1.302万元、开发区0.53万元。二是职能部门对接沟通比较及时,协调配合比较到位。特别是召陵区应急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全力推进,联合行文下拨资金,为乡镇推进救助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三是以会代培,注重提高业务能力。临颍县、召陵区针对基层工作人员变动比较大、新手比较多的实际,及时召开冬春救助推进会,进行安排部署,宣讲有关政策,讲解有关程序,提示注意事项,效果比较明显。四是程序比较正规,基础资料比较完善。实地抽查舞阳县北舞渡镇相关情况,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不厌其烦指导乡村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冬春救助标准和程序,救助程序正规,资料完善规范,“户报、村评、乡审、县定”落实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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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各级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差距还比较大,导致我市冬春救助工作滞后于全省总体进度,成为4个尚未发放的省辖市之一。从督导检查情况看,主要问题是:一是“一卡通”系统运作不顺畅。截止25日大部分单位还不能正常使用,部分受灾群众的“一卡通”没有激活,有的单位“一卡通”系统不能正常操作使用。二是职能部门责任意识不强。除召陵区外,其它单位均由财政部门直接向应急部门下达救助资金,这一做法与《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不符,也与国家、省、市下拨救助资金的方式不符。三是职能部门对接沟通不到位。部分县区应急、财政部门沟通对接不及时、不深入,“一盘棋”思想不强、协作配合意识不强,导致本级匹配资金虽经领导审批通过,但未真正落实到位。四是少数乡镇审查救助对象有偏差。舞阳县莲花镇审查一个村委上报的救助对象,其中42户为土地流转种粮大户,严重违背了相关救助规定和精神。

上述问题只是体现在督导检查到的单位,从全市整体进度来评估,没有督导检查到的单位也会存在类似问题或不同问题,这些问题不尽快解决或不能很好地解决,必会影响我市冬春救助工作高标准地落实到位,很难实现“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目标。

    2022年春节在即,救助时间紧、工作量大,上级要求严。各县区和功能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灾害救助属地责任,认真落实《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的紧急通知》(漯政办明电〔2022〕3号文件)和《河南省减灾委办公室关于2021-2022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的通报》有关要求。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以时不待我的紧迫感,积极提高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工作举措,克服一切困难,加快拨付进度;二是职能部门要密切对接沟通,联席解决存在的问题,合力打通“系统”运作的堵点;三是加强层层督导,县乡村落实属地责任,确保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决不能在受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上出问题。四是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盯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每日都有新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