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日期:2024-11-01 18:00:43 信息来源:editor_whk

县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

目前已进入第四季度,秋冬转换向来是事故多发期易发期,加之年度工作进入收官阶段,企业为完成经济指标,容易产生追赶进度、加速生产问题,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任务加重。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从业人员资质管理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学历、专业应符合国家要求,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必须达到高中及以上学历,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执法过程中,要严把从业人员安全资质条件关,督促企业配备到位、条件达标、人证相符,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加强外来人员安全管理

县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属地生产经营单位将承包商以及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管理统一纳入本企业(单位)安全管理范围,严格资质审查、安全教育培训和进场作业人员核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场作业。要依法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作业前要做好风险辨识和技术交底,作业中要全过程实施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稳定。

三、强化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各县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持续加强对动火、受(有)限空间、登高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做到风险辨识不到位不作业、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不作业、特殊作业票按级审批不到位不作业、安全监护人不到现场及特殊作业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不作业等;同时,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培训,按计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确保特殊情况下应急救援及时、科学、有力,坚决杜绝盲目施救等问题的发生。

四、高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县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危化品企业,按照省应急厅年初制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方等11个工作方案、我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认真对标对表开展一次全面自查,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目工作任务,做好各专项工作验收和省政府2024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迎检准备。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