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确保我市中秋、国庆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各县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层层压实责任。要深刻把握当前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摸清抓准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预防管控措施,做到精准管控、靶向治理,抓严抓细抓实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认真研判分析辖区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安全风险,研究制定中秋、国庆节期间防范遏制事故的实招硬招,采取驻企监管、驻地督导、专家帮扶等措施,集中力量下沉一线,严防事故发生。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安全风险研判、组织检查和承诺公告等职责,自即日起至10月8日,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医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技术团队要在岗在位,严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二、聚焦重点,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各县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双十”行动(自即日起利用十天时间,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再利用十天时间开展“回头看”行动),将风险隐患管控到位,守牢安全底线。要突出做好涉氯企业安全管理,认真开展液氯生产、储存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定期开展通风、喷淋等联锁装置启动试验,确保异常情况下设备正常启动,对万向充装系统、封闭设施、报警联锁等存在问题的要停产整改或停用相关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企业要落实三级包保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检查频次,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消除。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八大作业”管理制度,全面辨识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登高作业等特殊作业风险,做好检测分析,规范办理审批作业许可证,加强作业过程监护,有效确认落实安全措施,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坚决防范泄漏、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发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特殊作业必须提级管理,原则上不得安排试生产装置投料试车和停用装置开车作业。强化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环节安全管理,对关键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性进行排查确认。要严格事故隐患整改闭环,紧盯各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异地交叉互查和专家指导服务查出问题隐患的整改“清零”,对一般事故隐患,要当场或者限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及时向属地有关部门报告整改情况,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导,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落实“领导+专家”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社会监督等手段,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严厉打击治理危险化学品无证经营、非法违法“小化工”,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用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武器,坚决惩治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等设备设施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和强大震慑。要深化烟花爆竹“打非”行动,认真研判、及早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联合执法、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检查,进行高频次执法,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罚一起、曝光一起,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强化值守,确保应急备勤到位
各县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要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报告,快速处置。要加强舆情应对,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正面引导舆论。
各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和化工园区要组织人员利用明查暗访、专家检查、检测预警系统线上巡查、执法检查等形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全力确保我市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