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二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7 16:15:27 信息来源:editor_xxk

各县区(功能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分指挥部、各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过去24小时我市平均降水量已达143.4毫米,郾城区李集、商桥、西大坡、孟庙,召陵区黄庄、老窝降水量已超过250毫米,部分县区已出现严重内涝。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仍将出现累计100毫米以上降雨。

经会商研判,按照《漯河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报请市防指领导同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4年7月16日22时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二级。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保持高度戒备状态,严格落实“123”“321”防汛工作要求,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分析研判,科学指挥调度,按照预案规定的响应行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力以赴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城管部门和各县区(功能区)要动用各类排涝设施设备,全力抽排积水;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田积水渍涝抽排,全面疏通排水沟渠;住建部门要加强在建工地、深基坑等部位隐患排查整治;公安、城管、属地要及时封闭积水立交道口,对积水路段进行严格交通管制;河道防汛责任人要坚守岗位,加强河道巡查除险;交通部门要强化道路安全排查管控,及时封闭危险路段。各级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果断采取关停等安全措施;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人员排查,突出避险转移,妥善安置。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防汛力量、补充防汛物资,及时抽排积水。其他部门也要做好本行业防范应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漯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