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好省应急管理厅、市委、市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深入整治应急管理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现就2024年漯河市应急管理系统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
二、集中整治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安全生产工作大而化之,隐患排查能力和解决问题意愿不足等相关问题。
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贸行业安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等相关问题。
3.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执法检查不严不实,“零立案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执行安全生产“四个一律”不严格,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阶次适用不当,裁量不当等相关问题。
4.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取证等相关问题。
5.安全生产考试培训中可能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等相关问题。
6.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工操作证等行政审批业务,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冷硬横推、耍官威搞特权、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相关问题。
7.救灾资金发放管理、防灾减灾和其他自然灾害应对中存在的工作机制不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足等相关问题。
8.与群众密切相关、涉及到民生方面的其他应急管理领域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相关问题。
三、受理范围
如实反映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来电来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没有明确的举报投诉对象或请求的;正在或者已经法院判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投诉不属于应急管理领域职责业务受理范围的。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95-2967791
通信地址:漯河市西城区翠华山路99号广汇大厦907室
邮政编码:462000
电子邮箱:lhsyjgljrsk@163.com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五、投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具体详细、客观真实,配合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诬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捏造事实,对他人诬告、陷害等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提倡实名举报,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核查、依法依规处理,对属于其他单位职责范围的信访举报将依照规定告知举报人到相关单位举报处理。
3.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公告。
漯河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