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群众集中出行、祭祀扫墓和踏青旅游活动频繁,各类不安全因素增多,安全防范压力增大。近日,市安委办印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针对清明节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交通运输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强重点时段的交通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旅游安全方面,要加强对各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对重点旅游景点天气情况、旅客数量、交通住宿等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做好游客安全警示。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方面,要严格祭祀、踏青、农事等野外违规用火管控,强化防火宣传,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深入推进“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仓储行业“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燃气方面,要做好燃气全链条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占压管网、无证经营、非法充装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危险化学品方面,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危化品全链条隐患排查整治和全生命周期风险辨识管控。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抓好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改消除,确保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到位、管控到位。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健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应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