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危化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4-04-01 09:40:47 信息来源:editor_whk

县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各危化化工医药企业: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危化和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提醒如下:

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各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严格操作过程管理。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八大作业”管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坚决防范泄漏、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发生。

三、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三级分包责任,组织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应急演练。

四、强化线上巡查执法。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分级巡查抽查管理办法(试行)》等五项制度,强化线上巡查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完善数据质量,加强系统应用,切实提升系统应用水平。各县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安全风险研判,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五、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危化企业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快速处置。各危化企业每天将隐患排查情况报属地县区应急管理部门。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