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冬春救助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多措并举做细做实冬春救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平安幸福过年。
一是思想重视措施“实”。面对夏收关键期遭遇“烂场雨”、秋收季节持续强降雨和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漯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保持灾害预警“吹哨人”的警觉、灾情报送“有心人”的责任和灾害救助“暖心人”的真诚,不等不靠、立即行动,深入基层、进村入户核查灾情。根据全市受灾情况,会同市财政局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申请上级政策性救灾资金;组织市、县(区)、乡(镇)和村四级150名骨干灾害信息员、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培训暨冬春救助工作会议;印发《2023-2024年度漯河市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等文件,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标准规范、强调了目标要求,奠定了冬春救助基层基础工作。
二是救助对象力求“准”。冬春救助工作开展以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2024年全市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多次深入县区、乡镇督促指导,对受灾群众逐村逐户核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坚持把督导检查的过程变为主题教育成果转化、党的政策宣传和面对面帮扶的过程,坚持把“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贯穿冬春救助工作全过程,严格“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精准确定需救助对象16878户41815人,填报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三是资金发放确保“快”。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8日,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省市救助资金分别下拨到位。2024年1月12日,市应急管理局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四严”要求,即严把时间节点关,确保救助资金下拨发放越快越好;严把乡审县定关,确保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落到实处;严把程序规范关,确保救助手续资料完备完善;严把督导检查关,确保救助资金安全运行阳光运行。2024年1月17日,以市减灾委办公室的名义向全市财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发了《致全市财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的一封信》,督促财政部门与应急部门密切协作,急事急办,畅通“绿色通道”,按下“快进键”。全市8个县区、功能区于2024年1月19号全部完成救助资金发放,至少比省定时间提前1天以上完成任务。
四是进村入户督导“严”。2024年1月4日至7日,市县应急管理局联合财政、纪检成立督导组,与县区、功能区应急部门上下共同发力,采取实地抽查、入户调查、电话核查、台账审查等方式,先后对21个乡镇(街道)、46个行政村、105户救助资金是否真正入卡发放到位进行了检查核查。经初步统计和入户核查,漯河市争取中央、省自然灾害救助资金555万元和市、县(区)配套资金48.54万元以及省级救助物资2000件(套),发放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