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调研督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8 16:41:59 信息来源:editor_mtjj

各县区和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冬春生活救助是党和政府对受灾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关怀的体现,是织密民生保障网、守住群众幸福线的有效抓手,是主题教育成果转化的重要举措。为扎实有序做好我市冬春救助工作,让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落地生根,确保全市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经研究,市减灾委办公室决定成立冬春救助工作调研导组,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5月31日,对各县区和功能区冬春救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请有冬春救助工作任务的县区和功能区严格落实《漯河市应急管理局 漯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全市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漯应急〔2023〕36号)和2023-2024年度漯河市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附件:漯河市2023-2024年冬春救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调

      研督导方案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冬春救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调研导方案

为督促指导各县区和功能区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督促指导阶段,2023年9月28日-2024年2月8日。主要任务是对县区和功能区冬春需救助对象摸底、评估、认定程序及款物发放进度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春节前全部发放到户。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24年2月8日-3月28日。主要任务是各县区和功能区自查本级冬春救助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进行冬春救助自查整改,梳理完善救助台账。

第三阶段:深入调研阶段,2024年3月29日-5月31日。主要任务是对各县区和功能区进行全面调研,检查冬春救助款物管理和使用情况,同时对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进行全面调研,总结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

    二、调研督导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阅资料、走访座谈、随机入户抽查、暗访等方式,对冬春救助工作开展调研督导。

    三、调研督导组成员

组长:高洪涛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郭  伟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刘  鹏 市财政局环资科科长

          史海群 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二科科长

          闫秋霞 市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科长

          贾  伟 市应急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四、调研指导内容

(一)第一阶段

1.冬春救助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2.拨付冬春救助资金落实情况和匹配款物情况;

3.查看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4.抽查乡村两级救助对象确定情况;

5.冬春救助款物发放进度、救助标准、救助台账情况;

6.救助对象款物发放公示情况;

7.进村入户,了解救助对象款物发放情况。

(二)第二阶段

1.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2.拨付冬春救助资金落实情况;

3.匹配冬春救助资金或物资落实情况;

4.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或会议纪要;

5.受灾人员救助申请表;

6.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是否规范;

7.救助对象款物发放公示及落实情况;

8.冬春已救助台账建立情况;

9.进村入户,查看救助对象款物发放情况;

10.中央和市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落实情况。

(三)第三阶段


类别

调研内容

调研形式

1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

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1.查阅方案。查看发文单位,文件是否正规;

2.查看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情况、重点救助区域和救助对象,救助对象范围、救助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助标准、救助阶段、救助形式和工作要求等。

2

县级资金分配

文件

查看县级资金分配方案或会议纪要。

3

匹配冬春救助

款物文件

查看县级匹配冬春救助款物批示文件,预算资金数量,财政局是否已落实到位。

4

下达冬春救助

款物拨付文件

1.查阅文件资料。发文单位是否是财政局和应急局联合行文;资金和款物分配是否合理;

2.召开座谈会。通过组织救灾系统相关人员集中座谈等方式,了解冬春救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5

乡级冬春

救助工作

 

乡镇救助款物

分配文件

1.查阅文件资料。发文单位是否乡镇人民政府正式行文;对村级资金和款物分配是否合理;

2.召开座谈会。通过组织救灾救助相关人员集中座谈等方式,了解冬春救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6

冬春救助款物台账

1. 查看资金发放台账,是否专账管理、是否账目清晰;

2. 查看救助标准。是否按照每人不低于130元资金或物资标准发放;

3. 查看已救助台账信息是否完备。

4.比对财政资金发放流水信息是否与台账信息一致。

7

村级冬春

救助工作

受灾人员救助申请

1. 查看救助对象是否有申请;

2. 是否对救助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8

救助对象公示情况

村级是否落实“4+2”工作法对救助对象进行公示。

9

入户抽查款物发放情况

1. 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每个村抽查不少于3户不同类型家庭,进村入户实地核对资金或物资发放情况;

2. 走访重点救助对象。走访倒房重建户、受灾的农作物绝收户和受灾的困难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资金或物资发放情况,掌握救助政策落实情况。

10

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救灾和物资保障整体工作开展情况

1. 了解各级救灾和物资保障制度机制体系建设情况;

2. 了解各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和分级培训落实情况;

3. 了解县乡村三级救灾物资实物储备的品种、数量情况;

4. 了解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亮点,存在的难点、堵点、困惑有哪些?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是什么?

5. 对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和功能区要积极配合市调研督导组做好调研督导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及时成立本级冬春救助工作督导组,对有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任务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进行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冬春救助工作。

(二)冬春救助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各乡镇要把各村公示时间在公示前1天内报送给各县区应急局,县区督导组要采取暗访形式抽查不少于30%的行政村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和结果每日报市调研指导组。确保在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对于救助工作推进缓慢、资金和物资发放滞后的县区将重点督办。

(三)调研督导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纪律、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做好分析总结,形成具有较强指导性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