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近日,市安委会印发《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决定自12月21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方案》指出,各县区(功能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河南省五十条实施意见和漯河市七十二条具体措施,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安全稳定大局。
《方案》要求,各县区(功能区)要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本地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明确各层级属地管理及行业部门检查责任,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指导各地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指导服务各地因地制宜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制定本部门专项检查方案,因时制宜、因疫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专项督导。
《方案》强调,消防方面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仓储物流、“九小”场所等低设防区域等重大隐患。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高陡边坡、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等危大工程,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重大隐患。燃气方面,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和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违规充装、非法储存等重大隐患。道路交通方面,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涉疫车辆、拼装客货车、改装机动车、“百吨王”等重点车辆,农村公路和事故多发路段以及“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患。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整治新建和改扩建不按设计施工、盗采资源、超能力生产等重大隐患。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精细化工、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和涉及硝酸铵、硝化工艺等高危企业,危化企业特殊作业,非法违法“小化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燃料等重大隐患。工贸方面,重点整治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方案》强调,市安委会已成立住房城乡建设、燃气、交通运输、危化、工贸、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检查组,将分别于2023年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之前,根据疫情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各地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防范责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