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0-13 11:16:01 信息来源:editor_mtjj

为贯彻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积极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各项准备,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按照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三定”方案职责,结合我局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漯河市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审议稿)》。

     一、编制背景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就加强新型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一系列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第十条规定“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三)2018年机构改革,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漯河市机构改革方案》(漯发〔2018〕31号),各级党委、政府机构设置、职能划分,重新做了新的调整,内设科室及下属机构职能作出了新的要求。

     二、编制依据

    (一)2021年发布的《漯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2018年,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漯河市机构改革方案》(漯发〔2018〕31号)

(三)2020年,《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豫应急办〔2020〕63号)

(四)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三、编制过程

    本次预案修订从2021年开始,在通过座谈交流,实地了解、考核检查、征求意见、专家咨询等不同方式开展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多次对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漯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了结构调整和内容完善。先后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共征求意见4条,采纳3条。1条未采纳,理由是原表述较为准确。经过修改完善,形成了《漯河市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审议稿)》。

    四、预案结构

   《漯河市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由十大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

第二部分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主要包括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现场工作组职责、应急救援专家职责等内容。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主要包括风险分析、风险监测、信息报告、风险预警等内容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主要包括响应分级、应急响应等内容。

第五部分信息发布。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

第七部分善后处置。

第八部分宣传、培训和演练。

第九部分预案管理。     

第十部分附件: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标准、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救灾物资调拨调运流程图、

应急救援力量调度指令、 请求应急救援力量增援函、应急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措施、非煤矿山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措施、森林火灾现场处置措施     、洪涝灾害现场处置措施、旱灾现场处置措施、地质灾害现场处置措施、地震灾害现场处置措施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通讯录。

五、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漯河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电话:0395-2967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