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公示(漯)应急罚[2022]15号
发布日期:2022-09-02 10:29:45 信息来源:editor_zfzd


被处罚人

河南天才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案件名称

河南天才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安全

培训条件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漯)应急罚〔2022〕15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2年8月24日

处罚结果

人民币捌仟元罚款

处罚事由

不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A类培训项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缺少专职教师4名,B 类培训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缺少3名专职培训教师。

处罚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4号,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改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捌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