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水利局: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发布日期:2022-06-29 16:59:52 信息来源:editor_xietiao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水利厅的精心指导下,严格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持之以恒抓牢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学习好新安全生产法,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于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广大水利干部职工要从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行动自觉,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新安全生产法的全面贯彻落实。

树牢为民思想,构建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出台了《漯河市水利局关于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等,列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细化安全监管责任,坚持同局属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构建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体系。近期,市水利局还准备出台文件,加强对县区水利工作的综合评估,把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纳入考评体系,实现水利系统层层传导压力,人人落实责任。二是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和指导全市范围内从事水利生产经营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做到安全责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资金投入、双重预防、应急救援、如实报告“七到位”,不断提升全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评价机制,细化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案,运用好检查督查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好的单位提出表扬,对落实责任不到位、工作开展不扎实的单位通报批评,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总体考核评价,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考核“一票否决制”。

守牢安全底线,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严格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以在建水利项目为重点,强化项目施工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度汛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对高边坡、深基坑、施工围堰等工程的监管,有效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的发生。二是抓好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明确河道水闸安全度汛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落实好预测预报、调度运行、应急抢险三项措施,加强对水闸的调度运行监管,确保我市生态用水和防洪安全。在水闸上下游200米管控范围内设置警示牌,悬挂宣传标语,预防暑期青少年溺水事故发生。加强日常管理,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详细完备的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三是做好河道防汛。深刻吸取郑州“7ㆍ20” 特大暴雨灾害经验教训,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紧紧围绕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防洪抢险技术支撑三大职能,全面落实预报、预判、预警、预案、预演“五预”措施,完善各类方案预案,强化培训演练,进一步做好灾后重建工作,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创新宣传形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通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知识竞赛、“五进”活动等,提升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须臾不可松懈。作为水利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抓好安全生产、推动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责无旁贷。全市广大水利干部职工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守牢底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作为,确保水利安全生产、生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