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查
发布日期:2022-06-03 07:23:30 信息来源:editor_mtjj

按照省、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周交办会议要求,近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成立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市8个县区(功能区)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县区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机制建立、工作进度、人员安排、资金技术、数据报送等内容。同时,针对省督查组和市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反馈的问题逐一核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13个乡镇,实地查看问题房屋44栋(户),对是否落实第一时间撤人、第一时间关停、第一时间整治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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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中发现,各县区(功能区)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能够做到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细化,机制制度优化,督导宣传深化,整治工作实化,但也不同程度存在房屋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双签字”落实不到位,数据清单报送不达标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当场进行交办。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县区列出问题、措施、责任清单,明确时限整改。

针对下步工作,督查组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长沙市“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强化以案促改;二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属地和行业部门要紧盯“三类重点房屋”,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梳理、分门别类,做到排查全面、底子清楚;三要进一步强化隐患整改。在全面摸清房屋隐患底数的基础上,根据房屋安全隐患程度,分门别类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为下一阶段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形成督查专报上报市委市政府。